信仰

神的律法 = 神的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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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文章:神為何要定這樣的律法

 

 

「律法」的出發點﹐是「愛」。

神定下律法﹐並不是要控制人﹐而是要保護人﹐因為衪愛我們。

並且﹐衪希望我們能夠成為一個更好的人﹐所以律法也是我們生活和生命的指標﹐讓我們可以從中習得智慧和知識(而耶穌﹐就是這個指標的滿分 / 最高標準)。

心中有愛的人﹐無論生活在順境或逆境當中﹐都會活得比心中無愛的人快樂。

律法的定下﹐是因為神知道甚麼是對我們最好的﹐以及甚麼是對我們有害甚至會毀滅我們的﹐而這當然是很合理的事﹐因為世界和萬物包括人類都是衪創造的。

 

因為「愛」﹐讓我們願意約束我們自己﹐因為我們愛人﹐包括愛我們自己(而人若值得愛﹐更何況是美善的神?)﹐所以我們不願意去傷害。而律法﹐就是幫助我們學會約束自己甚至勝過自己的方法(而聖靈﹐則是幫助我們約束自己甚至勝過自己的力量)。

心中有愛的人﹐律法對他們來說祇是一個提醒﹐幾乎形同虛設﹔唯一會被律法定罪並且憎恨律法的(也因此會一併憎恨定下律法的神)﹐是想犯罪和已經犯罪的。

因此﹐律法並不可怕﹐可怕的是罪﹐而律法﹐保護我們免於犯罪或被罪傷害。

 

一個愛孩子又有智慧的父親﹐是不會溺愛孩子的。

所以﹐神定下律法﹐是因為神愛我們。

「律法」﹐其實就是神的「愛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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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網址 http://blog.udn.com/fyjen/1931761

 

 

【峇里島】Mother Templ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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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.06.14

朵羚是我板橋高中的學妹,也是讀同一所小學的,只是一直沒緣份認識。和她認識,全拜我生平唯一一次的搭訕(其實也不是我搭訕,我只是目睹整個搭訕過程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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