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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俗仔」行為二三事
有時真覺得自己像個「俗仔」,有些時候表現出來的行為,是十足的俗仔行為!
前一陣子與朋友外出聚餐,那家泰式餐廳是位於某一家現在炒著沸沸揚揚的百貨公司的頂樓,而這家餐廳並不是封閉式的空間,而是以木質的隔板隔出內外,我們的座位恰好位在隔板這一邊,坐下來手肘還可以靠在隔板上,再加上上方並沒有裝置玻璃,所以頭部可以輕易探出去餐廳外的走道。
坐下沒多久,服務生就送來了菜單,大夥正七嘴八舌地討論要點什麼菜時,我的眼角突然瞄到外頭的走道上有狀況,有一對男女正手牽著手迎面走了過來,距離愈來愈近,我快速地轉了頭看了一下,果不其然,男的是醫院某一部門的主管,但女的我並不認識,快速地在腦海裡搜尋,不太確定是不是他的老婆,因為實在是太年輕了,就在他們距離不到五公尺的剎那,我很怕見面的尷尬情景,只好一把便將菜單搶了過來,用來遮掩我的臉,我的頭低到不能再低,臉幾乎貼在菜單上了,菜單上面的字一個字也沒有進入我的眼簾,便隨便點了一個四人組合火鍋套餐。
等到他們走遠後,我又偷偷地往後轉頭看,沒想到就在這個時候,他也回了頭,嚇得我差點心臟跳出來,我用那彷彿光的速度快速將頭轉了回來,並且用手遮住我的左半邊臉,心情尚未平復,朋友一直在跟我說話,但我一個字也沒聽進去,只聽到嗡嗡的聲音,我沒有回答只是不斷地點頭說好,只見朋友們一個笑顏逐開,等到回神後,朋友才告訴我,我方才已經答應這一攤我要出錢請客了,聽罷簡直快要昏倒,這一攤四個人吃下來,去了我快三千塊的鐺鎯,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,只能在心裡恨的牙癢癢的,兀自咒罵著自己的「俗仔」行為!
這還不是第一次,話說更早之前,有一次與朋友相偕至台中遊玩,住進台中巿一間知名的飯店,豐富的晚餐過後準備上樓稍事休息,我們一行三人首先進入了電梯,由於電梯夠大,所以我們三個並排而站插科打渾,電梯突然在某一樓層停下了,電梯門打開,迎面走進來一對男女,男的親暱地搭在女的肩上,我張大了口差點叫出聲來,我趕緊用手捂住我的驚嚇的嘴,然後悄悄地退在我朋友身後,幸好他們兩人都人高馬大,剛好讓我有了隱身的空間。
他們兩個還是繼續說話著,而我是自動消音了,當話題需要我回應時,我並沒有開口回答,只是閉著嘴巴用「嗯嗯」來回應,他們受不了我奇怪的行為,對我嗆了聲,「你在幹嘛!」我只能來演個默片,對著那對男女的方向嘟嘴挑眉,並用食指比在嘴前,他們一臉迷惑,我則是急得滿臉汗水,沒多久電梯門打開了,那對男女走了出去,我才向他們表示,方才那對男女是醫院的同事,女的檢查部門的技術員,男是醫院的住院醫師,不過我不確他們是不是婚外情,為了避免尷尬只好躲開。但事情還沒有完,更糗的在後面!
在房間裡稍事後,朋友提議去泡湯,我欣然同意,換上短褲與拖鞋搭電梯下樓去,原本還在擔心會不會再遇到他們,幸好一路順暢直達目的地樓層。在泡湯部服務台領了大毛巾後,便要往到泡湯池前進。從服務台到泡湯池要經過一道長廊,長廊的左邊是個牆面,掛著許多藝術作品與畫作,長廊的右邊則是一大片透明的玻璃,裡頭是間健身房。我與朋友並肩走著,就在電光火石之間,我的右眼角又瞄到醫院的那對男女同事,他們正好就在那使用運動器材健身,揮汗淋漓之餘,眼睛直視前方,正好是往走廊的方向,突然之間我感到全身僵硬,腳好像被釘在地上進退不得,不得已之下,只好將毛巾「扛」在右肩上繼續走。
然而就在此時,糗的事發生了,我竟然忘了看前方的路,與前方出來的人迎面撞了上去,我一個重心不穩,整個人往後倒,先是屁股著地後上半身接著躺平,毛巾落著我的頭旁邊,聲音之大引來健身房內的人的注意,我情緊之下只好快速地拿起毛巾蓋在我的頭上(但別誤會,不是黃色小紅圓點的那一款,而是白色大浴巾。),久久沒有起來,當下真是感到丟臉死了!等到朋友不耐煩的聲聲催促,我才怯生生的爬起來,毛巾依然披在頭頂上,臉部則擠眉弄眼擺出鬼臉,裝出一付痛苦的表情,快步逃離案發現場,直到轉彎處才鬆了一口氣,此為「俗仔」行為又一例。
再說更早以為的一件吧!事情是發生在唸研究所的時候。有一回與同學前往台大附近的一家位於地下室的唐山出版社買書,買完後從地下室走了上來,但走沒幾步卻讓我們兩個同時臉色大變,發生了什麼事,原來迎面走來了一對手牽著手的男女,男的是我們研究所的所長,也是我們某一門必修課的教授,女的則是大學部已畢業的學生。說實在的,他們兩個人的事早已傳遍整個系所,甚至連外校的人都知悉,這位教授與他太太的感情早已變了質多年,甚至已到了兩人水火不容的地步,而那位學生被指為介入其中的第三者,總之各種傳聞紛飛,對這位教授的形象也多所有傷。
我們兩個進退不得,原本想往後跑,但那知後面是堵結結實實的牆,根本連爬牆也不可能,原本想往外走出騎樓,但那知那天外頭下著大雨,所有的攤販都躲到騎樓裡繼續做生意,根本也跑不出去,就在距離愈來愈近、愈來愈近,近到已快來不及躲了,情急之下我們有了各自使出絕招,我用力打開手中的傘,以四十五度的角度斜著撐,他則穿上掛在手中的雨衣,將帽沿壓得低低的,說實在的,在騎樓下淋不到雨的地方,撐傘穿雨衣原本就是一件很奇怪的事,當然也引來了其他路人狐疑的眼光,但奇怪就算了,接下來竟然發生了一件實在很丟臉的事。
雨傘一打開便佔了很大的空間,使得原本就不寬的騎樓顯得更為狹窄,就在我們要即將與老師錯身而過時,一位急跑而過的路人的手肘不小心碰到了我的雨傘的傘緣,由於力量太猛了,我一重心不穩倒向同學那一方,同學因為沒有防備一個踉蹌,身體竟然整個往外偏,單腳跳了幾步後撞到了一個擺攤的阿婆,然後彈出騎樓外,將阿婆用來接雨水的大水桶撞翻,最後摔個狗吃屎,整個人趴在地上。那位阿婆神色有點驚嚇,聲音顫抖地說:「那ㄟ按呢!少年ㄟ,你嘛卡細哩ㄟ,你是喝燒酒醉還是吃藥啊,攏沒在看路唷,實在是要給我驚死哦~」聲音之大,引來了大批路人停下腳步,眼神紛紛往這邊投射過來,包括老師他們。
我見此狀,實在很想笑,但又不敢笑出聲來,只好緊閉嘴巴「噗哧噗哧」地悶笑,笑到一直咳嗽差點得內傷。顅不得笑了,我趕緊衝出騎樓外,將水桶扶起並小聲地不斷向阿婆說對不起,阿婆見我一臉抱歉,對我們說:「沒關係啦!下次要卡細哩ㄟ!」我的雨傘始終沒有從我的手中放下,還是維持在四十五度以下。之後我轉身用雨傘遮住我的身體與同學的頭部,並且將同學快速的扶起,兩人就這樣蹲在雨傘裡互使了一個尷尬的眼色後,同時一躍而起往雨中跑去,以跑百米的速度跳離那個案發現場,真是尷尬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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